如果陈知文是个正宗的美国人,估计诺奖都拿到手了,毕竟他的手术都是具有开创性的,绝对符合诺奖的获奖标准。
但是就是因为他是个亚裔,所以西方的主流医学界只认同了他的医术,而不会让他一个黄种人掌控医学界的话语权。
但是现在情况又有所不同了,因为他给富兰克林做了手术,而且手术还没有失败,这就意味着他未来将会得到更多的认可。
至少不会因为他是黄种人而得到轻视。
他这也算是给所有的亚裔打开了职业的天花板。
在这个种族歧视还是主流的时代,这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对脑科医学的医生培养,陈知文是非常谨慎的。
在制定标准之前,陈知文首先要去了解一下潜规则。
制定标准的第一条就是要永远保持医生地位的特殊性。
医生这个职业是不能泛滥的。
其中有维持医学严谨性的要求,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广大医生的利益。
按照医学领域的惯例,陈知文设置了三个培养阶段。
首先就是通识教育阶段。
所有想从事脑科医学的医生,都要经过为期四年的基础医学教育。
他首先就是要考入在美国医学会备案注册的正统医学院校。
这些医学院校有个共同的特点,那就是异常的难考。
就算是地方的医学专科院校,他们的录取概率也是不到百分之三十的,而那些医学名校,在全国都有影响力的院校,他们的录取率甚至能达到百分之五以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