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安西市,这座大唐最为繁华的商业之地,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,散发着令人目眩神迷的光芒。街道上车水马龙,人群熙熙攘攘,来自五湖四海的商人们操着各种口音,在这里进行着热闹非凡的交易。
胡姬酒肆内,更是人声鼎沸。店内装饰充满异域风情,彩色的绸缎从天花板垂下,墙壁上挂着精美的波斯地毯,角落里摆放着造型奇特的西域乐器。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酒香和香料的味道,让人沉醉其中。
程咬金袒胸露腹,那厚实的胸膛上长满了黑毛,犹如一片浓密的草丛。他蒲扇般的大手用力地拍在酒案上,砰砰作响,震得桌上的碗碟叮当作响,仿佛在演奏一场独特的乐章。
“掌柜的,给爷爷再上三坛烧春!这劳什子西域葡萄酒,淡出个鸟来!”程咬金的声音如洪钟般响亮,在嘈杂的酒肆中依然清晰可闻。他的脸上带着几分醉意,眼神中透露出豪爽与不羁。
邻座的几个粟特商人被他这副模样吓得缩在角落,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不安。他们紧紧地靠在一起,仿佛这样就能获得一丝安全感。
就在这时,赢挚斜倚在窗边,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身上,给他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。他慢悠悠地晃着手中的鎏金酒盏,酒盏中的美酒在阳光下闪烁着迷人的光泽。
“程将军好大的威风,可敢与在下赌一局?若我能让这坛烧春变出关外烈性,将军便将腰间斧头借我三日。”赢挚的声音温和而又自信,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。
程咬金豹眼圆睁,目光如炬地看向赢挚。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惊讶和不屑,仿佛在看一个不自量力的毛头小子。忽而,他仰天大笑起来,笑声震得酒肆的屋顶都仿佛在颤抖。
“你这细皮嫩肉的公子哥,可知爷爷这八卦宣花斧的来历?当年在瓦岗寨......”程咬金正准备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的辉煌往事,话音未落,赢挚已从袖中掏出一个精巧的铜壶。铜壶的表面雕刻着精美的花纹,在阳光下闪烁着神秘的光芒。
赢挚将酒液倒入细颈陶瓶,动作轻盈而熟练。随后,他将陶瓶置于炭火间煨烤。不一会儿,酒香四溢,变得暴烈如刀,弥漫在整个酒肆之中。满座的胡商们纷纷掩鼻,露出痛苦的表情。
“好手段!”程咬金大声称赞道。他一把夺过陶瓶,仰头灌下。酒液顺着他的喉咙流下,他的喉头滚动着,眼中精光乍现。
“这烧酒滋味,倒有七分像当年王世充那厮私酿的断头酒!”程咬金放下陶瓶,满意地打了个饱嗝,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怀念和感慨。
三日后,阳光炽热地洒在左武卫校场。校场上沙尘飞扬,士兵们正在进行日常的训练,喊杀声此起彼伏。
程咬金赤膊立于烈日下,他那古铜色的背肌虬结如岩,仿佛是由钢铁铸就。汗水从他的额头和背上滚落,在阳光下闪烁着晶莹的光芒。他手中的八卦宣花斧在沙地上划出深深的沟壑,每一道沟壑都仿佛诉说着他曾经的英勇战绩。
“娃娃看好了!这劈、砍、剁三式,当年在美良川......”程咬金大声喊道,声音中充满了自信和骄傲。他挥舞着斧头,动作刚猛有力,每一招每一式都蕴含着千钧之力。
然而,他的话还未说完,却见赢挚手持改良的骑兵弩,迅速走到三十步外。赢挚眼神专注,毫不犹豫地连发三箭。箭如流星般飞驰而去,准确无误地钉入斧刃的缺口之中。
“程将军可知突厥狼骑新制锁子甲?”赢挚放下骑兵弩,拾起斧头,指着斧背的凹陷处说道。
“若将斧刃加厚三分,斧柄缩短半尺,破甲时少费三成气力。”赢挚一边说着,一边在沙地上勾画改良图样。他的动作熟练而流畅,图样画得清晰而准确。
程咬金越看越是心惊,他发现赢挚所提出的改良方法,分明暗合他征战高句丽时悟出的破城斧法。这让他对眼前这个年轻人刮目相看,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敬佩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