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算,就算她不喜欢他,他也不会放她走,她都嫁给他了,就要给他当一辈子媳妇儿。
陈莹点头,“喜欢呀!”
要是穿书前,遇到周兆辉这样的男人,对方又恰好单身,陈莹肯定会去表白,拜托,她可是做销售的,脸皮厚的很!
爱就要大声说出来,大家都挺忙的,她可没时间搞欲擒故纵那一套。
周兆辉大大松了口气,他就知道,媳妇是喜欢他的。
得到想要的答案,某人就有些得意洋洋,“那,媳妇儿你喜欢我哪一点呀?”
周兆辉的眼底好像装着日月星辰,亮闪闪的,一副臭屁的得意样。
“长得帅呗!”
她就是颜控,要是周兆辉是个丑八怪,就算他是未来首富,陈莹也不会委屈自己和他过日子。
拜托,要是太磕碜,亲都亲不下去,那样的婚姻,简直就是噩梦。
她一个穿书者,领先了这个时代四十多年的思想,在遍地是机会的八十年代,靠自己努力,也不会很差好吧!
为啥要委屈自己,人生短短三万天,开心才是最重要。
闻言,周兆辉心头的石头总算是落了地,媳妇儿说喜欢他的脸。
周兆辉倒没觉得陈莹肤浅,爱美之心人皆有之!
他以前觉得男人比啥脸,本事才重要,现在媳妇儿喜欢他的脸,他以后可要保养好自己的脸。
不然媳妇儿不喜欢了咋办?
“还有责任心,对我也好,把钱都给我保管,人品也好,总之你这个人很好,我就是喜欢你!”
陈莹掰着手指说男人的优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