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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三)照夜非珠(第2页)

“她今天……又闯祸了?”

敬亭故作讶异,“你知道她去了哪?”

他默然摇头。

真不知道?敬亭似闲谈般转开话题,“我以前养过一只猫,名字叫招财,平日放在店里招徕客人。放得久了,猫会渐渐习惯被各种陌生人逗弄,本性全失,将倦怠的媚态当成保护色。很长一段时间里,这只猫是小钟最好的朋友。因为孤独,小钟不得不喜欢它。但猫的本性教她讨厌。她说这是家里的妓女。”

大钟从未意识到在想起她时神色会不一样,从落地窗眺向历史文化街区的整片仿古建筑,她在的地方,断续说道:“这孩子有一点与别人不同。她好像不觉得人和其他动物有本质的区别,在她眼里都是‘兽’,区别无非是虚伪的两足兽,或坦诚的四足兽。小钟没法理解人道的光辉、人的尊严。她更愿意将那只猫当成自己的同类,误入人类社会的四足兽。”

“可是有人让她想起那只猫。”敬亭托腮皱眉,神情困惑,“然后,她想努力变成人了。”

大钟欲言又止。

敬亭干脆地切开牛排,“你觉得对于父母,孩子该是什么?一款高智能的小宠物,养她终归是解闷的消遣,期待她一定变成某种模样,反而太勉强?还是说,子息繁衍,自然之理,孩子就该作为父母生命的延续,某种崇高意义的延续?”

大钟认真思考了很久,给出答案:“我觉得是爱。一种剥去所有可被理解的理由、诱惑或吸引,还会触动的哀怜。”

“今天下午,小钟在自己房间里,穿了一身很性感的内衣,对着镜子搔首弄姿,还拍照。然后就抱着个手机聊天,开心得不行。”

敬亭抬眸看向他,“身为家长,怎么都不忍看孩子变成这样,低贱地向人求欢,跟小狗摇尾巴似的,哪怕对面只是戏弄她。你不明白那种感觉吧?等你自己有孩子,就会明白了。”

话音未落,大钟的手机忽然振动亮起,有新消息进来。

是小钟,问他晚上在干嘛,有没有空。他看着聊天界面不经意地笑了一下,才要组织语言,想怎样解释今晚的会面才妥当,说多少隐瞒多少。却不知种种神态全都被对面的敬亭看去,他察觉气氛变微妙,只好暂且将手机放下。

敬亭叹了口气,将话锋一转,坚定说道:“小钟出什么事我跟你没完。当然,我也不想看她变成不属于自己的模样。”

吃完饭别过,大钟又觉跟敬亭的见面不必教她知道,徒增没法解决的烦恼,只简短地回:「现在有空了。」

但小钟那边没了消息。

想来聚餐没那么快结束,顾不及也在意料之中。他等着她的回信,在临江长道上无所事事地散步,停下来观察这座匆匆生活的城市。

交通发达以后,城市里的各处都兴起大小不一的商圈。附近的老城区反而显得疏冷落寞,许多铺面一旦关门,就不再有新的店开张。它们一直保留着迁走时的模样,墙纸被揭去半角,从中撕裂,却还无人收拾地挂着。

从小熟知的公园、遗址、博物馆,被布满青苔的苍翠古木,修成精的肥硕红鲤,半新半旧的古建筑,破漏的瓦片屋顶与蓝白夹芯板,巢泥与枯黄落叶……映在繁华的记忆里,这些毫不起眼的事物,反成最显眼的印记。

阳光好的时候,经常有穿着汉服出来拍照的人。但到天色渐暮,只有孤冷的淡紫夕阳还算可观。天气预报上日落时间已过,但还有一段耀眼的光没有沉入长河,在水天之际撕出裂口,从中心一点一滴渗出柔情的浅粉,奶油浮沫般,流淌不止。

在渐次点亮的灯影里,他看尽整场日落。一片蜷曲的嫩叶坠进掌心。空气微潮,像是小女孩浴后沾湿的发稍,流露着自己未曾知晓的叛逆,青涩温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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