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明歌在幽幽烛光中看向他:“陆总,合伙人就被你这么使唤呢?”
自从和好以来,她时不时会用员工的方式来称呼他,每当她喊出那两个字时,眼睛都会微眯一下,像只恶作剧得逞的狐狸。
陆言峥抗议道:“你一定要这么捉弄我?”
“那想听我叫你什么?陆总,有些话得自己说出来才行。”
叶明歌手撑着下巴,循循善诱地让他说出答案。这事说来其实是她自己不自在,前段时间陆言峥或陆总叫习惯了,突然要改口像从前那样去掉姓氏直接喊名字,反而让她有点喊不出口。
倒是陆言峥对她的称呼从来没有变过,一声声明歌叠在一起,一如过去那般温柔,让她也很想再试着喊他一声言峥。
陆言峥的桃花眼温柔地望过来,男人的嘴角噙着一抹笑:“叫老公吧。”
叶明歌手肘一滑,瞪他一眼:“不要脸。”
“迟早得叫,”陆言峥气定神闲地回了一句,“不然你还想叫谁老公?嗯?”
叶明歌不服气地撇了下嘴,发现她十次调戏陆言峥,会有九次被他调戏回来,剩下那次恐怕都是他故意哄她开心,让她也能享受到一次胜利的喜悦。
她越想越郁闷,趁着四下没人注意,抓起他放在桌上的手咬了一口。
怕把他咬疼,叶明歌自然没有用力,牙齿在他手背上磨了几下就放过了他。
陆言峥面不改色地指着嘴唇:“下次咬这里。”
叶明歌:“……”
衣冠禽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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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衣冠禽兽享用过烛光晚餐,叶明歌挽着他的手臂往影院走。
初春的夜晚还带着凉意,但街上已经有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勇敢地穿上短裙,露出白皙的大腿在夜色中结伴而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