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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92章(第1页)

我闺女还是个宝宝,宝宝啊!

上市公司的女老总面无表情地看着摇晃她的咆哮帝,如果不是怕他在小本上胡乱写,她早就拆穿他了。

林大队长嘴里那个柔弱不能自理的宝宝,才12岁就已经长到了163了,过今年再窜几厘米不成问题,最重要的是,闺女从小就被她想象力丰富的爸爸教格斗。

一脚能踹飞两个成年壮汉。

上礼拜,小杨的丈夫,锦书旗下保镖公司的老总,笑呵呵地跟亦琛切磋,结果被亦琛一个过肩摔砸地上了,扭了老腰不说,现在还躺在家怀疑人生呢。

这姑娘才12啊,长得那么瘦,哪来这么大劲儿?!

摔一个练家子轻轻松松,这家的孩子这么逆天吗?!

把这样一个柔弱不能自理的“宝宝”放出去,锦书觉得该担心的应该是别人家的娃才是。

对此,林大队长持有不同意见。

自从有了闺女后,他看外面的臭小子一个个都是面目可憎的,唯恐自己闺女吃亏,恨不得把自己毕生本领都教给闺女傍身。

龙凤胎的颜值正如奶奶期待的那样,从小美到大,越长大越出彩,以至于隔三岔五,就有人跑过来想跟林大队长结亲。

什么某领导的孙子啊,某老总的独生子啊,某女港商的独生女啊港商独生女这个,林大队长倒是不反对。

那个女港商甚至恬不知耻地把闺女转学到了S市跟龙凤胎当同班同学,她两地跑,阿笙有一半时间都住在锦书家,跟亦琛一个房间。

锦书和林毅轩看着长大的小丫头,知根知底,林毅轩挑不出毛病,只要孩子们不早恋,青梅竹马一起长大,长大后彼此都没意见,他和锦书这当家长的自然是愿意的。

但闺女就不同了。

林毅轩平等的歧视每一个接近他闺女的臭小子,连他都打不过,凭什么惦记他闺女?

把闺女放到京城读大学,在林毅轩的眼里,就是羊入虎口。

奈何锦书尊重孩子们的意愿,孩子们又有自己的规划,三比一,林爸爸反对无效,一脸沮丧地找两舅哥出来喝闷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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