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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近毕业,李萱分外焦灼,她在一家广告公司实习。
说得好听是实习,说难听点就是打杂,做些小学学历就能干的事情,每天都累成狗,对以后的工作还毫无帮助,每一天她都在骂娘。
相反,林小野在花好几个月的时间十分悠闲地写毕业论文。
好不容易熬到周末,约在露天咖啡厅见面,就着苦的要死的咖啡吃齁得要命的布朗尼蛋糕,顺便在和煦的微风晴朗的日光下欣赏温哥华人民骑行、遛狗的悠闲生活。
李萱秒变愤怒青年,十分看不惯自己累死累活地工作,而这些强盗的后裔在这里享受美好生活。
恶狠狠地怒瞪每一个白人的背影。
等把眼睛给瞪累了,她也垂丧地叹气。
“快毕业了,你准备去哪上班?”
可只忧伤了几秒,她眼前一亮,乐天派的性格又让她满血复活。
“我们去找教授要介绍信啊,理查德教授人好,会给我们写的,虽然我上他的课成绩烂成了一坨狗屎,anyway,总得去碰碰运气吧,说不定能成呢?”
李宣总是这样,先抛出一个问题,然后倒豆子似的”劈里啪啦”讲一堆。
跟她相比,林小野的性格就显得太”佛”了。
“还没想好,我小姑姑说我做什么都支持我,不工作也没关系,不过我想去她公司工作,当她秘书,然后我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。”
说到后面她有些害羞地笑了笑。
李萱黑着脸朝她竖起了中指。
得,同人不同命。
林小野已经习惯愤青李萱到处竖中指了,但现在是在外面,周围全都是又高又壮体毛旺盛的白人,总要低调些,降低存在感,别惹事,别挨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