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当然不是不想跟红夏资本和掏货签约。
但那也得对方愿意才行啊。
红夏资本,也就是张清澜这边,那天晚上在张家里的饭局,就几乎已经明牌。
所以他提都没提什么协议的事。
而掏货这边,他也没提。
掏货是缺峥嵘传媒的这点利润吗?
他投资峥嵘传媒,就是奔着话语权来的。
怎么可能签那些放弃话语权的协议?
所以李军哪怕忌惮张清澜,都只是提出了签一致行动人协议,而不是AB股制度。
因为前者,只有签了协议的“股份”,才需要跟着创始人投票。
以后新持有的股份,在协议里没有特别提及的话,是不受约束的。
而后者,那几乎就是直接把路堵死了。
掏货显然也还是有想法的。
所以当然不会这么做。
然后。
现在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话。
掏货只签了10%,而张清澜则是签了30%。
所以李军才会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,提出这个建议。
王恒微微一笑道:“我没意见,我也觉得峥嵘传媒在杨董的掌舵下,才能更发展壮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