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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章 一条鞭法利民生(第1页)

要讲清楚“一条鞭法”,得先说说明朝以前的赋役有多乱。那会儿,老百姓要交的税,既有粮食(田赋),又有布匹(绢帛),还要给官府当差(徭役)。光是田赋,就分夏税、秋粮,收的东西五花八门,有大米、小麦,还有棉花、茶叶,甚至连竹子、木材都能抵税。《明会典》里记载,光是全国统一规定的赋税项目,就有两百多种,地方上再私自加一些,老百姓根本算不清自己到底该交多少。

徭役就更坑人了。官府要修城墙、挖河道、运粮草,都要老百姓免费出工。家里有男丁的,每年至少要去当差一个月,要是轮到去京城或边境服役,来回路上就得花大半年,家里的地全得荒了。有个叫顾炎武的学者,在《天下郡国利病书》里写过一个故事:江南有户农民,为了躲避徭役,带着全家逃到山里,结果地里的稻子熟了没人收,烂在田里,“哭声震野”(哭声在田野里回荡)。

更要命的是,官吏还趁机敲诈。收粮食时,他们说“粮食不够干”,要多收几成;收布匹时,又说“质量不好”,得再补几尺。老百姓敢怒不敢言,只能忍受。到了嘉靖、隆庆年间,不少地方的农民因为交不起赋税、受不了徭役,纷纷逃跑,大片土地都成了荒地。张居正当首辅后,派手下人去各地调查,回来的人都说:“再不变法,老百姓就活不下去了!”

“一条鞭法”的核心,就是把所有的赋税和徭役,合并成一项,折算成白银征收。用张居正的话说,就是“赋役合一,按亩征银”。具体来说,有这么几个变化:

第一,“总括一县之赋役”。以前田赋归田赋,徭役归徭役,现在把它们打包算在一起,就像把一堆乱七八糟的绳子,编成一条鞭子,这就是“一条鞭”名字的由来。

第二,“量地计丁”。以前收税,既看家里有多少地,也看家里有多少男丁(人头税)。现在主要按土地多少来算,人丁的影响变小了。这对土地少的穷人来说,负担轻了不少。

第三,“一概征银”。以前交粮食、交布匹,现在统一交白银。这一下,老百姓不用再辛辛苦苦把粮食运到县城,官吏也没法在“粮食干湿”上做文章了。

第四,“官为分解,雇役应付”。以前老百姓要自己去当差,现在官府收了银子,自己花钱雇人干活。这样一来,老百姓不用耽误种地,官府也能请到更专业的人。

万历四年(1576年),张居正先在福建试点“一条鞭法”。福建巡抚庞尚鹏是个实干家,他亲自带着账册下乡,一户一户地算土地、算人丁。试点一年,福建的赋税多收了三成,老百姓却都说负担轻了,“欢呼载道”。

万历九年,张居正觉得时机成熟,下令在全国推行。可推行起来,阻力不小。首先是地主豪强反对。他们土地多,以前靠隐瞒土地数量少交税,现在按亩征银,隐瞒不了了,自然不乐意。河南有个叫王应祥的大地主,家里有上千亩地,他找到巡抚说:“我们祖祖辈辈都是这么交税的,凭什么改?”巡抚拿出张居正的手令:“这是朝廷的规矩,谁也不能例外!”王应祥没办法,只好乖乖交了银子,心里却把张居正骂了千百遍。

其次是习惯了旧制度的官吏不适应。以前收税能捞油水,现在一概征银,账目清楚,想贪都难。有个县丞(副县长)抱怨:“以前收粮食,我能多拿几石回家;现在收银子,一分一毫都得记账,这官当得真没意思!”这话传到张居正耳朵里,他直接把这个县丞罢了官,说:“当官是为百姓办事,不是为自己捞钱!”

还有些老百姓一开始也不理解。他们一辈子跟土地打交道,手里没多少银子。有个老农拿着家里仅有的几匹布去交税,被税吏告知“只收银子”,急得直哭:“我家没银子,这布可是我老婆子织了半年的啊!”幸好当地官府设了“便民银号”,可以用粮食、布匹换银子,才解了老农的燃眉之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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