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想起点往事。
五六岁大的时候,有邻居家的小女孩找她玩。她刚好有两个一样的玩具,就送了邻居一个。谁成想,那小女孩把玩具转送了别人,偏又被她知道了。
这事是很难分出个绝对的正误的,站在各自的立场上,总有些各自的道理。不过李宝玲是肉眼可见地不高兴。但她既不哭也不闹,也没去过问送人的原因,反而一声不吭地把原来自己的玩具丢进了垃圾桶。再遇到那小女孩,往往就要摆出一副“不认识不熟悉莫挨老子”的冷脸。这一摆,就一直摆到她十四岁,小女孩搬家了才终于停歇。
在感情上,她远比别人要做得“绝”。
李宝相不由得起了些自我怀疑,开始回忆相处的点滴:他有做过很过分的事吗?
是,海边别墅是有点过分。但他那不是没认出来嘛!除此之外,就是辅导她高中语文的时候教到绝望,说她脑子不开窍。可也没说错啊?哪有几个人做阅读理解,体验到的作者感情、文章主旨,那叫一个天马行空、无中生有的?写议论作文就更绝了,全是套话,没半丝真心。
再有就是今天了。他就是想把人忽悠走而已啊!
他犯愁地瞧着李宝玲。
她还真是毫厘也感觉不到。去分辨别人对她的好坏,最多还只能读到表面态度。
这样一根筋的孩子,要放到社会里,亲身去面对复杂的人和事,他哪里能放心?
但是……她能一辈子都这样吗?
他在她这个年纪,已经靠家里的本金和自己的资源,赚了近八十万了。她还只会花钱。
李宝相长长叹口气,又很快挂上了笑容,觍着脸蹭过去:“玲玲,哪能呀。我刚刚仔细想了想哈,发现这个事,我一个人还真解决不了。”
“所以吧,你看啊,”他注意到李宝玲的神情开始松动和疑惑,继续好言好语,“我其实还挺需要你帮忙的。”
“啊?”李宝玲不明所以,“什么啊。你到底想干嘛?”前后都自相矛盾,变脸变得比演京剧的还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