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浩宇自恋的摸着自己的脸,一脸自恋的想着回城的事情。
也没看看168的个子,瘦瘦的身材一阵风能吹走,白白净净的,肩不能挑,手不能提,戴着一副黑框眼镜。
整天穿着那件白衬衫,万年不变的三七分,油的都能炒菜的头发。
还自诩自己是文化人,整天说话装的文绉绉的,其实他的文化程度都是混的。
高中的成绩都是混出来的,整天就知道和女生待在一块,拿着自己那几首露骨的诗句。
哄的大家都围着他,每天拿着不同的吃食,就这样他生活在自己的温柔乡里面。
生活过的有滋有味,高中的二年时间,都是有一群傻子,给养他二年时间。
这段时间自己一直端着,知青院里面女生都不鸟他,他就改变策略寻找新的对象。
宋伊宁就是他自己看上的,家世好,上工也是不错。
白浩宇就选择了之前院里面,避之不及的宋知青。
听到他们的嘱咐,白浩宇被激起了好胜心,自己一要拿下宋知青,看着隔壁的房子,心里面痒痒的。
整个人看着就是弱鸡的不行,还自以为条件很好,又是出身京城,总感觉自己高人一等。
其实家里面也就是一般职员,爸爸是印刷厂的正式工,妈妈还是临时工,家里面还有一哥哥和一个弟弟妹妹。
住在单位分的筒子楼里面,一家人只有二小间房,兄弟几人都是挤在一张床上面。
家里面的名额再不下乡,就要强制下乡,他知道家里面要舍弃自己,成全哥哥不下乡。
白浩宇听见父母的谈话,只能自己主动提出下乡,父母最后感动的给了他30元钱,和一些床盖了半新不旧的棉被。
至于衣服都是他向爱慕者,变相要的衣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