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顿了顿,每个字都清晰有力:
“我从小就想当刑警,长大后如愿报考警校,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进入市局,一步步走到今天,有过抛头颅洒热血的时候,有过豁出去不要命的时候,但更多的,不是靠冲动,而是靠预案,靠训练,靠身后值得信任的搭档,每次出任务,弦儿都紧绷着。”
“但穿了这身警服,就得冲在人民前面,若是以前,刀尖抵着喉咙,我也不会退让一步,但现在……”他抬眸,视线若有若无地扫过魏清颂,“我惜命了。”
“在鲁莽冲动之前,我会考虑有没有万全的对策,既能完成任务,又能保全自己,但若真到了必须由我顶上的时候,我仍会当仁不让,因为我是警察,这是我的选择。”
“守护二字,对我来说,不仅是职责,更是早就刻进骨子里的本能。守一城是,守一人……更是。”
“我发誓,只要我在,就绝不会再让颂颂以身涉险。”
他这番话诚恳坚定,既坚守职业信念,也表明了决心和承诺,挑不出丝毫错误。
魏思华自然是满意的。
他笑得眯起了眼,眼中满是欣赏,用公筷夹起一块鱼腩,放入陆景明碗中。
“哈哈哈,不用这么严肃紧张,咱们就是吃个便饭,随便找话题聊聊,来,快尝尝你伯母的手艺。”
魏清颂暗自舒了口气。
陆景明的回答,虽然一板一眼了些,没那么游刃有余,也没什么花言巧语,但总算是得到了魏思华的认可。
整顿饭的气氛,还算轻松和谐。
吃饱喝足后,魏思华动作熟练地系上围裙,开始收拾桌面的残羹冷炙。
陆景明很有眼力见地起身帮忙,被魏思华扬手制止:“别,咱们家分工明确,你把我的活干了,我干什么?”
“我给您搭把手。”
“小陆,你就过来歇着吧,哪有让客人干活的道理,这些事他做习惯了,有自己的节奏,不用管他。”云佩兰嘴角眉梢都洋溢着笑意,对这个未来女婿越看越满意。
不仅长相周正,气质更是一绝,谈吐不凡,有礼有节,眼里还有活,可见不是那种被大男子主义荼毒的懒汉,只会张嘴吃饭,一点家务不干。
最重要的是,他是真把魏清颂放在心尖上。
若是将来他们结了婚,也不用担心女儿会受委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