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事已了,汪潮想起了和叶晋舟的争吵。
正当他往家里返回时,万玫所住的酒店突然打来电话。
“退房了?!”
汪潮以为自己听错了,脚不自觉的点了下刹车。
对面确认道:“是的,那位女士给您留了东西,您方便的话能来拿吗?”
“好,我现在过去。”
方向盘猛转一圈,车子唰的往相反方向再次驶去。
进了酒店,前台立刻认出了他,于是递来一张纸,纸被谨慎的用胶布封住了口。
汪潮接过纸展开,里面是熟悉的、杂乱的字体。
[东西拿到了吧,我手机卖了,否则也不会用这么老土的方式给你留话,房费我拿走了,我最近是真的出了些事所以需要躲一阵子,如果有人问起我就说没见过我,万玫]
嘶啦。
纸张捏进手心发出细碎的声音,听起来像是万玫对自己的嘲讽。
按照和万玫的交易,房间一次性付了五天,她连带押金房费一并带走,甚至还拿光了房间内所有的免费用品。
姥姥的戒指估计被她当了不少钱。
二三十年代的金子实打实的有分量,汪潮赎回来时,也破费了不少。
一来二去,万玫又从自己这骗去了大几千块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