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的好喜欢。
为什么会这样喜欢一个人……
好奇怪。
在时窈过去二十几年的生活里,鲜少这样心动。
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她也无法避免的遇到心动的少年,只是这点冒头的喜欢还不够沸腾,就被时悦的光彩照过。
她记得很清楚,是她讨厌的夏天。
他们从图书馆里走出来,正巧碰上时悦带着朋友路过,她是去看电影的,打扮的明艳动人,远远的喊她,时窈攥着书包带子,只觉得窘迫的发紧。
她穿的那样漂亮,头发上的水晶发卡闪闪发光,柔软的裙子遮住她的双腿,白皙的小腿下是一双锃亮的圆头小皮鞋。
而她穿着发白的T恤,波点半身裙,洗到不能再干净,干净到眼瞧着就很穷酸的帆布鞋。
时窈硬着头皮打了招呼,在转过头时,就看见少年看着她离开的方向发呆。
“那是你姐姐吗?”他问。
时窈点点头,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。
他没再说话,可是明亮的双目出卖了他的灵魂,他喜欢耀眼的女孩子,喜欢闪闪发光的宝石。
时窈再也没和他说过话,对方大约也觉得尴尬,这段感情就这么淹没在沉寂的时光里。
她没多伤心。
擦着脸,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,不算太难看,也不算太好看的脸蛋,远远不如时悦明媚精致,大约是看起来乖巧温柔些罢了。
她突然会感到害怕,害怕孟顺见到时悦。
她又感到庆幸,索性撇清了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