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潜被这一眼看的也不敢向前了,他瑟缩着站在那里,脚趾被盯得发痒,言语上还在逞强。
“林承安,不是说好我做饭吗?”
但显然没有什么攻击力。
林承安不再管煎蛋煎的如何,关了火,绕过季潜,从卧室里把拖鞋拿过来,放在季潜的脚边,命令道:“先穿上鞋。”
“噢噢。”季潜蹬上拖鞋,重新获得了行动自由后,就冲着往厨房里进,看上去很想分分钟取代林承安。
但下一秒就被林承安提着后颈,毫无还手之力地按在了餐厅的座椅上。
“马上就好了,坐着等吧。”林承安说。
季潜不服气,他觉得林承安没有经过他同意就剥夺了他做饭的权力,这很不公平。
自从搬进新家后,季潜就发现自己爱上了做饭,并热衷于在林承安面前展现自己的厨艺技巧。
以上两者是否有因果关系季潜还不得而知,但他的确养成了新的爱好。
他每天变着花样给林承安准备餐食,还经常挑战一些高难度的菜系,从林承安进食的反馈来看,他的挑战相当成功。
自信跟着厨艺一起膨胀,季潜开始大包大揽,他提出早餐他也可以承包了,这样只有午餐林承安需要在外面食堂吃了。
林承安先前答应的好好的,季潜还为此调整了自己的闹钟时间,兴致勃勃地要大展一番拳脚。
但自从他被闹钟吵醒,迷迷糊糊露出了抗拒的神情后,林承安就擅自做主把他的闹钟关了,等季潜再清醒过来时,餐桌上已经摆好了营养均衡的早餐。
就像现在这样,林承安把那个因为季潜的打岔而煎糊的蛋放进自己的碗里,端到季潜面前的是色泽和香味都堪称完美的面包、鸡蛋还有火腿。
“你又这样...”季潜啃着面包片,嘴被占着也要指控林承安,“你是不是早上把我闹钟关了?害我又没起来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