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从看到他的第一眼,就不喜欢他,到叶沂长到三十多岁,她年过半百,依旧不喜欢。
甄情是一位受虐癖,也曾在深夜中带上面具,遮掩起自己,走入灯红酒绿的地下场所,寻找有魅力、有气势的主,勾引,跪地,被鞭打,被滴蜡。白天,她是光鲜亮丽的都市白领;夜晚,她是身姿妖娆的暗夜精灵。她是圈内远近知名的M,眼光很高,条件一般的主她轻易看不上。
在甄情的幻想中,如果有一天她要结婚,那必定会找一位高高在上、气势逼人,也对她很好的主,她是他的妻子,也是他的奴隶,在生活中他们是伴侣,风雨同舟,在床笫上是主奴,上下分明,她会服侍他、伺候他、满足他,竭尽所能供养他。
如果找不到这样的人,那她情愿不结婚。
可最终,她变成了叶夫人。
身不由己。
叶先生与她注册登记时,是背着她从她父母那边拿来户口本,偷来身份证,几乎是强迫她走入婚姻登记所。
可叶先生,对BDSM丝毫不懂。
他爱她爱得那样深,近乎卑微;姿态放得那样低,接近尘埃。这样的人,怎么会是甄情想象中的主人?
她数次对叶先生坦白自己的情况,试图说服他,他们不合适,在一起不会幸福。但叶先生早已爱得发了昏,怎么可能听进这样的话,他一心试图通过婚姻绑住她,好像结了婚,她就会安安
心心地和他生活。
怎么可能?
婚后,他们性生活不和谐,日常相处也相敬如冰。甄情对叶先生没有丝毫感觉,从不会情动,她想要被抽打、被虐待、被言语羞辱、被暴力狠肏。这不是犯贱,这是她的生理需求。
叶先生不理解这些,他会很温柔地亲她,慢慢地抚摸她,竭尽所能地伺候她,然后想:她大概是真的不喜欢我,这样漫长的前戏,她都不湿。
……分明是一点感觉也没有,叶先生在心里苦笑。
甄情没有刻意作践过叶先生,但“不爱”二字,对爱到刻骨铭心的人来讲,本身就是一种痛入骨髓的伤害。
后来,叶沂出生。
在叶沂的印象中,母亲和父亲一直感情不协,父亲总是在低微的赔笑讨好,母亲却无力又疲惫,一直说:“你不必这样,我们不合适,真的不合适,你放过我吧。”叶沂长到八九岁时,叶先生不知受了何方点播,终于幡然醒悟,开始主动了解BDSM,试图为心爱的人去学习如何做一位合格的S,满足她,抚慰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