折磨持续了有十多分钟。
他们折腾累了,见我奄奄一息,就放松了警惕,将我扶上沙发任由我瘫着。
裘路衫半骑上来,双手支在我脑袋两侧,目光上上下下像打量一块肉打量我的身体。我的腿已经不能看了,像蘸满了番茄酱的两根薯条,脸和脖子都裹了层冷汗。
程简仍呆在门口,有那么几个瞬间他是惶恐的,手在身上搓来搓去,又往门框上摸,我从人缝间盯着他看,他根本接不住,目光虚浮地与我错开。
“金总。”裘路衫说话时热乎乎的气濡在我脸上。“你是铁打的,身体素质真好。”
我湿着脸冲他笑笑。
他脸缓缓地凑下来。“你想说什么?”
我嘴唇动了动,没发出声。
他把耳朵贴到我嘴唇上。“嗯?”
我一口咬住了他的耳朵。
这一动把在场的都吓了一跳。困兽疯起来连命都可以不要。
他手下人七手八脚来拉我,我胳膊死死缠住裘路衫,上面更是往死里下口,就是不放。随后程简也加入进来,剥扯不掉我,他们索性真动了手揍我。我眼珠瞪起,龇出十颗牙,犟得就像过年杀的鳖,除非把我头剁了,不然别想让我松口。
我把裘路衫半个耳朵都咬了下来。
裘路衫取名确实有点安禄山的意思。可惜碰上个则天(……)
攻早就出完了,所以这家伙和程家两兄弟都没有攻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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