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惘失不笑了。
他蹲下身,微微仰头看着余怀礼的眼睛说:“余怀礼,我们都姓余,我们才是家人。”
余怀礼又哼哼两声:“哥哥才不姓余,哥哥以前姓闫的对吧,我记得。”
顿了顿,余怀礼又从他刚刚画画的那张纸上,写下余惘失以往的名字。
闫罔市。
余惘失垂眸看着那陌生又熟悉的三个字,桌角深深扎进了他的手心中,他都没有察觉。
闫是他妈妈的姓,罔市是他妈妈取的名字。
他妈妈本来就不想要他,所以给他取了这个名字。
随便养养而已。
因为他那个生物学上的父亲不允许情妇生下他的孩子。他妈被余大少强制堕胎的时候跑了。
余惘失想,这可能并不是因为心疼他。五岁前他妈说,自己是杂种,如果想以后过得好就得让他爸知道心疼他。
他妈领着五岁的自己出现在余家时,他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余家大少爷。那时候他妈妈还做着能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美梦。
但是很显然,他们在那些人眼里就是垃圾,毫不客气的被轰了出去。
大概是美梦被打碎吧,在他童年的记忆里,他妈对他也确实是随便养养,活着也行,死了最好。
直到他被接到余家后,才正式的改姓了“余”,也改了名字里的字。
但是余家的那群人才不会叫他余惘失,他们只会觉得自己玷污了那个姓。
直到自己彻底掌权前,那群人嘴里叫的依旧是“闫罔市”。
但是余惘失不见得喜欢“余”这个姓,确切的说,他讨厌他用过的任何一个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