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朗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,便停下脚步向后望去,正好看到一个流里流气的男子朝自己跑来。
赵朗皱眉。
他不认识这人,但赵大郎认识,他叫李海,是赵大郎的狐朋狗友。
每次赵大郎偷鸡摸狗得了钱,都会找这人和其他两三个狐朋狗友一起买酒喝。
赵大郎这个蠢货将那几人当成自己的兄弟,却不想那几人只是将他当冤大头,和他混在一起就是为了花他的钱。
那人见赵朗停下,便三两步跑到他身边说道:“赵兄,你啥时候来的镇上,也不给兄弟说一声,走,跟兄弟一起去喝酒。”
他说着就去拉赵朗的胳膊。
他刚刚可是在远处瞧的很清楚,赵朗拿钱买了四块饴糖。
饴糖啊,一块就要三文钱,四块那可是十二文!
十二文都可以买三斤杂酒了!而且他在赵朗付钱的时候还发现,他付了钱后,钱袋子里还有钱!
赵朗凭什么有钱?他的钱就该拿来给兄弟们买酒喝。
今晚得将他留在镇里,不榨干他身上的钱,就不让他回去。
想到这儿,他更加热切的拉着赵朗走。
赵朗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。
李海疑惑道:“赵兄,怎么了?走啊。”
赵朗挣开李海的手,冷声道:“不了,我今天家里有事,改天再聚吧。”
他可不是赵大郎那个蠢货,岂会不明白李海心中所想?想花他的钱?没门儿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