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事情都做到这一步了,哪有后悔的道理。
我在心底不断告诉自己:
“罗勒,你真他娘蠢,但还算是有点帅。”
那个肥头大耳的秃头主任当然看我不爽,他口口声声斥责我不懂得“与光同尘”。
要我说,都是狗屁!
因为工资低,所以“车马费”“红包”就能拿得心安理得?
因为人皆如此,我就必须随波逐流,做那乌合之众?
我不干!
我的良知可没那么廉价。
不仅如此,那些个活动方发过来的通稿,我都拒绝署名。
比起报社中其他记者,我就是一个怪胎,可那又怎么样?
怪胎嘻嘻哈哈!
怪胎怡然自得!
除了看不上那些个“上道”的企业,我也同样看不起我那些个“上道”的同僚。
有一次,有个产业园联合了当地委员,准备办一场大型的招商引资会,为此特地请了不少导师和投资人助力。
开幕式的稿子,安排给了当初和我一起进报社的陈子理。
我明明看陈子理早早就拿到了对方的撰稿需求,可这家伙偏偏就是不写。
对方每次催稿,陈子理都说自己在忙,后续都会安排好的。
然而,事实上,这家伙就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喝着汽水,打着游戏。
我问他为什么不写,那家伙说: